1、在钢筋连接生产中,操作工人应逐个检查钢筋丝头外观质量并做出操作者标记;在操作工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,质检员必须对每种规格加工批量的接头随机抽检10%,且不少于10个。如有一个丝头不合格,应对该批全数检查,不合格丝头应重加工,经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2、现场验收批: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、同型式、同规格接头,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,进行检验与验收,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。
3、对每一验收批,均应按设计要求的接头性能等级,在工程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试件做拉伸试验。当3个试件单向拉伸试验结果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》的规定时,该验收批为合格。若其中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时,应再抽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,复检中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,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,应全部切除采用其它办法连接。
4、现场外观质检抽验数量:梁、柱构件按接头数的15%且每个构件的接头数抽验数不得少于一个接头;基础墙板构件按各自接头数,每100个接头作为一个验收批,不足1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。每批检验3个接头,如全部合格,则该批接头为合格;如还有个不合格,则该验收批接头应逐个检查,对查出的不合格接头应进行补强,如无法补强应弃置不用。
5、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,抽样试件抗拉强度试验1次合格率为100%时,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。